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关于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191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岁(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4月28日00:00至5月8日23:59(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2016年4月28日09:00至5月9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2016年4月28日09:00至5月10日23:59(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电话:028-68772396),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凭有关证明于2016年5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费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退费手续办理地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6年6月2日至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5月11日通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5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