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新都区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9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高、职高、初中、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共111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101人,区外在职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情况和招聘人数详见《2016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区外在职教师)》。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有关回避的规定。
(5)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6年7月31日仍然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016年4月20日00:00至4月28日23:59。
2.资格审查
2016年4月20日09:00至4月29日17:00。
3.网上缴费
2016年4月20日09:00至4月29日23:59。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岗位分布情况表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