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定岗。经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确定岗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如系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
(四)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成都市温江区监察局(028—82743377)
十一、报考咨询
(一)政策性加分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2726276)
(二)报考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028—82764618)
(三)成都人事考试网 (www.cdpta.gov.cn)
(四)温江公众信息网 (www.wenjiang.gov.cn)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