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应聘条件要求,完全符合报考岗位应聘条件方可报名,《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应聘条件,以原件校验为准。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温江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5月10日通过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6月4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各1套,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房间(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2726276)。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69063093,联系人:周老师)。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温江区“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25日前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试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2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其他类别的毕业生应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若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证明材料。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解题能力测试、无学生试讲及答辩。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
7.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