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8日9:00—20日18:0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则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至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5月21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6年5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楼(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可乘坐47路、26路、919路、B16路、7路公交车到达)。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现场资格审核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较多需分组面试的学科,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如没有同一试题的,取消该岗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录取,如录取时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体检情况,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郑东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环节不递补。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八)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808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