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3月公开选聘优秀教师面试成绩公布及体检资格复审等工作的公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3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48名优秀教师的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体检及资格复审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公布
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人员、时间及地点
体检人员:见附件1
体检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星期二);
体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原公明医院: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松白公路蒋石段339号)。
(二)体检程序
1.所有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天上午8:10前到达光明新区人民医院,凭身份证原件在体检中心三楼办公室签到并领取《体检表》;
2.考生将《体检表》上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本人自行到交费处交体检费,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到医务科服务台“交表处”审核交表。
(三)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将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3.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注意空腹抽血,抽血后才能进食。
6.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26日下午(星期二)3:15开始;
(二)资格复审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第三办公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202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光明大街401号);
(三)请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1.《光明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选聘条件是副高职称的还要提供聘书或聘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任教学科证明原件(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7.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选聘条件是个人荣誉称号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附件3);
9.深圳市光明新区拟录用职员、雇员考察情况表(附件4);
10.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5)。(未婚者提供承诺书)
11.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附件6)。
四、考察
考生提交齐全资格复审材料后,我局将对考生进行考察。
考察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5月3日。
附件:1.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光明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3.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
4.考察情况表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