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省级规范化学校,1957年创建于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故乡——“东方圣城”曲阜。为促进学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确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教学人员。专业及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和教师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备基本的教学实践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3.2012届毕业生及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往届毕业生。
4.招聘人员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曲阜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简表》于2012年5月14日之前发送至附属中小学招聘邮箱并同时抄送人事科电子邮箱qsdrsk@126.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本人毕业学校、应聘专业(岗位)等信息。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体检: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规定比例计算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人选,并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对拟聘人员在学校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6.试用期: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政策确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