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同意,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4名,其中:教师80名(含体校1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专科毕业生入学前或现户籍所在地为现济宁市市中区行政区划常住户口(含区划调整后划入的安居镇、唐口镇、喻屯镇,不含区划调整划出的金城镇、仙营镇);户口不在市中区但父母、配偶之一在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或区属企业有正式工作的也可报考。
(二)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
①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本科且具有英语八级(TEM-8)考试合格证书。
②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③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英语教师岗位须为英语专业师范类毕业生。 ④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⑤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⑥报考体校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运动训练专业毕业生,且具有游泳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2、医疗卫生技术岗位
报考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3日-8月17日
确认时间:2011年8月14日-8月18日
现场认定时间:2011年8月14日-8月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吴泰闸路万通科技市场向东200米路南济宁市市中区委党校院内,乘坐4路、21路、30路、10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网址http://www.jnsz.gov.cn),点击“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身份证号末位为“X”的,要小写进行录入),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定。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考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到济宁市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认定手续。
4、现场认定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递交《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及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父母、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证明材料应写明其父母或配偶的姓名、从事工作、联系电话、与报名人关系等,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企业工作的,还须提供单位在中区税收缴纳凭证及个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手册或缴费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80元考务费,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章。困难(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济宁市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援助服务卡》、《济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宁市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特困职工证》、《再就业优惠证》之一免收考务费。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在8月21日-22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5、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1、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命题。试卷满分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
报考教师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专业知识考试按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学科单独命题,重点考查所报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医风医德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执业医师法)。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2、考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同一个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报考二中教师岗位、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岗位和口腔医院口腔医学岗位的,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卫生其他研究生报考岗位的最低成绩。 考核内容包括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举报电话:2165176,专门受理公开招聘工作的咨询、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参加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2011年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xls
2011年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济宁市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