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将乌审旗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部署,乌审旗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18日—6月8日完成各项工作。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4月23日—4月24日网站不开放)。
(二)现场确认时间:4月28日—4月29日。
(三)非师范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政策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为乌审旗户籍或者在乌审旗工作的人员(人事档案在乌审旗)。
(二)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6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凡在2016年以前取得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的考生,请及时报考另一科,第二科成绩合格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办理两科合格成绩自动作废。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要求: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二)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2寸照片两张(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七)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八)体检合格证明一份。
要求:近期乌审旗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联系人:谢竹、桑杰扎布,联系电话:0477-7586979。电子信箱:wsjyjrmg@163.com
乌审旗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