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面试)。
6、笔试合成成绩(折算):
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
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016年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合成成绩(折算)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有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出具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面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除教师岗位面试另行公告外,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创新能力等。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当某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六)成绩合成
1.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人员,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2.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2×40%+专业科目成绩÷1.2×60%。
总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除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验工作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由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若干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生须提供所有相应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均在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告,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审批后,招聘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及以上)。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2284。
本《公告》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3-6040316。
附件:
1.2016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考试科目
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