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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海西州教师招聘公告(87名)

时间:2016-04-18 10:30:05 点击:

2016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16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青政办〔2016〕3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州政府同意,2016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工作人员378名,其中,全州事业单位年度例行招聘161名,教育招聘87名,卫生招聘130名;州级事业单位47名,格尔木市134名,德令哈市34名,都兰县61名,乌兰县35名,天峻县27名,大柴旦14名、冷湖17名,茫崖9名。

(二)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全省和海西州。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非本州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6年4月19日9时-25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时,要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除少数民族),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5月3日(星期二)至5月5日(星期四)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公示。

3、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县、行委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二)笔试内容、权重、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分六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少数民族语言类F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对涉及藏语文、藏医学、藏药学、蒙医学、蒙药学等不适宜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的岗位,测试相应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含卫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招聘教师岗位(含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单科缺考(或零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带照片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

2、2016年毕业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带照片户籍证明)、准考证以及所在院校开据的毕业证明材料,同时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提交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1、招聘岗位(含卫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其中,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运用技术等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实际操作占面试总成绩的40%,思想政治教育、数学、英语等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2、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工作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在职在编人员须知

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的,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规定时间内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退役士兵、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在本省(海西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服务期满的四类人员,可凭服务证加分。

教育和卫生行业见习岗位人员在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县(区)和市(州)人社、教育(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附各地区招聘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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