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共招聘1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坪山新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2016年4月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1》)和《2016年4月坪山新区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2》)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1》和《岗位表2》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4月13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4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具体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25室公共事业局人事科,高坦,联系电话:0755-84622637,电子邮箱:ggsyjrsk@psxq.gov.cn。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3);
2.履职报告(原件,个人签名,见附件4);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详见附件5,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注:上述材料中的1-2项要求提供电子文稿,请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要求为:“坪山选聘+个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