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南长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27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7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2012年毕业或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7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相关要求
见附表一(无锡市南长区招聘教师职位说明书)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无锡市南长区教育局201室(无锡市扬名路12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南长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网上(http://www.ncjy.net/)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南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必须以其最高学历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交纳100元笔试费,并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准考证用)。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四、考试要求
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二个阶段,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满分100。重点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及实际分析、运用能力等。(区教育局不指定相关参考书和范围,也不组织相关辅导)
凡报考体育、音乐、计算机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另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该类考生待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的成绩。第一阶段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网(http://www.ncjy.net/)上公布。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2(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
(1)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2)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面试费。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在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网上公示。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报批手续。 2012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2年8月15日前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录用资格和因其他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网(http://www.ncjy.net/)上进行公示。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南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5057395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南长区纪委信访室:0510-85017401
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纪委: 0510-85052228
无锡市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0510-85732590
无锡市南长区教育局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