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8日上午
8:00—9:30《专业课》;
10:10-11:40《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
《公共基础知识》(体育运动中心岗位)。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在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教育学》成绩(占20%)、《心理学》成绩(占20%)的合成成绩;报考体育运动中心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八、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应聘幼儿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6001、016002)的人员需参加专业测试。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在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公告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专业测试成绩评定及计算。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现场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予聘用。专业测试成绩于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五)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程序与规则、专业测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九、体检、考察
(一)参加体检人员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高低排序(递补、择校参照此办法)。
2.报考体育运动中心岗位: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办法)。
(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三)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幼儿教师,在县监察局监督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8号文件执行。
十四、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50- 561233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来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6年来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1日
1、《2016年来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2、《2016年来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