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成绩将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上公布。
(二)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环节分为说课、专业素养测试。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面试环节为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进入本环节。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1、教师说课
(1)说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说课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教师专业素养测试
(1)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专业素养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教师说课及专业素养测试考务费70元/人。
教师说课及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当天在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上公布。
3、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从事岗位必须的专业能力和技能。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教材。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人。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天在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教师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2)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简章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发布。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资格审查、面试安排、成绩公示等招聘信息在市南人才网公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0532-8872925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局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