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先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项程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构筑充满活力的区域性人才高地,促进国内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来我区创新教育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资源配置,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适应当代教育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事业发展及工作实际需求,支持局属中小学多样化特色发展,现面向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国家计划统招的师范类专业201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2. 2012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均可自选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职位需求详见《2012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发展潜力;
2.年龄应为30周岁以下;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凡专业对口、有报名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将报名表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邮 箱 地 址 :qdlcjtj@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4日—4月9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山东师范大学校内网上公布。
1. 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类试题(含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以通识知识测试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成绩发布及进入面试范围划定
根据岗位计划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山东师范大学校内网上公布。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办公室确定)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面试人员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
2. 面试:
(1)面试形式: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
(2)面试内容:
说课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采取百分制。
答辩的形式和内容不定,答辩成绩也采用百分制。
(三)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说课成绩占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说课成绩较高者,说课成绩也相同则取学历较高者)。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
通过到学校组织谈话或函调的形式进行,考察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2.体检
(1)体检于考察结束后在青岛市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
(2)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可从同一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招聘计划数额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待遇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规定,录用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
四、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体现招聘工作的透明性、公正性,成立由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局、教体局组成的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考选工作的具体事宜。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0532-87610785
监督电话:0532-876223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