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乐业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现将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乐业高中及全县部分村级公办学校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或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保证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有权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四)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本公告附件1《2016年度乐业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八)定向招聘在岗代课教师的岗位,报考人员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有3年及以上在艰苦边远农村学校(除城区以外的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的在岗代课教师,年龄要求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6年3月28日,可以通过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广西招生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ea.cn/)、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百色教育网(http://www.gxbsedu.com/)、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乐业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咨询电话0776-7929370。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络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1)普通教师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其他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审定后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笔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3)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笔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百色教育网和百色人才网上公布。被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可进行复征补充招聘。
3.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改报岗位。
2016年3月31日8:00—4月7日17:3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2016年3月31日8:00—4月15日17:30,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2016年4月12日9:00—17:30,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于2016年4月12日9:00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可于4月12日9: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开考岗位,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于4月15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市教育局授权并指导市直学校负责本校招聘岗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县级以下(含县级)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1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对2016年4月12日9:00—17:30期间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于4月15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产生不良后果的,招聘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7:30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及时缴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对所报岗位符合免笔试的报考人员,符合改报却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资格的人员,已缴考试费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名表》是上报聘用审批手续材料的重要凭证之一。《准考证》和《报名表》务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