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兴山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6年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15个事业单位,34个岗位,共招聘65人。详见《2016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6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xingshan.gov.cn/)《2016年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11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相片,查询初审结果。
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13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核。
2016年4月14日上午08:00-19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在关网前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各地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08:00至5月20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及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236225)。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须知: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笔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兴山县教育局和兴山县卫生和计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核由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单位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均由兴山县人社局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兴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