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原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公告(四)
因小学英语准考证号为16022003247的考生自愿放弃2016年原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资格,根据《2016年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拟递补准考证号为16022001829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13:30—16:30)
资格复审地点:无锡市永丰路1号(原南长区政府)1522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须带好的材料:
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
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拟递补人员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10-82733993。
原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