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二)考核要求。县教育局于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体检和公示
由县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南宁市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发布,宾阳县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宾阳县教育局具体开展。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者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补充招聘。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4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和流程于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宾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与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各项具体工作(如简章发布、资格复审、面试方案、成绩公告、体检通知、聘用前公示等)均在宾阳县教育信息网发布,敬请各位考生留意,网址:http://www.gxbyjy.com。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宾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8243084、8229591
宾阳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8230000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1-8255635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71-2802334
附件:2016年度宾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rar
宾阳县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