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宾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县根据各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县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科学、舞蹈等学科教师资格证除外)。
(四)对应聘乡镇及以下(即宾州镇、黎塘镇城区以外)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且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详见岗位计划表相关岗位备注说明)。
(五)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
(二)资格审查及时间。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县教育局在网上审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要求及咨询电话见附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3月31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
(三)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9日17:30前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12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四)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报名登记表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前可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 2016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4.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局通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县教育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人员张三为某县的中学教师,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由所在县教育局出具。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现场备课、说课方式开展。具体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由县教育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