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12年度贺州市面向区内外高校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做好贺州市市直学校2012-2013年招聘教师工作,进一步充实、优化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贺州高中、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市实验中学、市幼儿园2012-201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字〔2012〕8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部分幼儿教师到贺州市幼儿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此次招聘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10人(具体见附表2)。范围主要为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招聘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持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3.年龄25周岁(含25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2013年应届(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
三、招聘方式
成立由市人才办、人社局、编办、教育局以及市幼儿园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组,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现场招聘。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笔试,并按1:3的比例遴选后,再组织面试、体检、考核(体检与考核可采用学校的体检与考核鉴定结果)。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2012年贺州市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以现场报名的方式投递个人求职简历。报名时间2012年12月8日8:00—11:30。
2.现场招聘:2012年12月8日—9日,贺州市招聘工作组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现场招聘。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求职简历和就业推荐表到现场招聘点参与现场应聘。
3.现场考试:先统一笔试,再按1:3以上比例进行现场差额面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下午4:00至5:00;面试时间为2012年12月9日上午8:00~12:00。笔试由贺州市考试管理中心在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统一向考生宣布。拟考核聘用人选由招聘工作组根据现场相同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并当场签约。
4.办理入编:7月上旬,市幼儿园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用后不按时到市幼儿园工作的,取消被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交纳违约金。
五、工资待遇
根据《贺州市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试行)》(贺发〔2010〕20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纪律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引进纪律,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5126728 5126781
2012年贺州市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
学 科 |
学前教育 |
音乐教育 |
舞蹈教育 |
人 数 |
8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