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教育系统2016年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11】7号)和喀什地区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喀教基字【2011】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双语教学,2016年巴楚县系统招聘教师,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17个、其中:小学语文112人、小学数学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6年3月1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条件与资格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小学教育工作;
2.27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以上。其中:对内地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每人只允许报名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巴楚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纸质版;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2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报名电话:0998-6213774
联系人:郭晓强13779896865
库尔班·哈力克13239987663
(二)资格审查
县纪检委、人社局、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对报名者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进行核对(相关材料现场网上查询确认),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体检在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特岗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报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进行政审,政审对象为拟报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五)岗前培训
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促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初步形成管理、教育学生和组织教学的实际能力,对新教师安排组织岗前培训。
(六)合同签订
按照《巴楚县教育系统双语教师招聘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新招聘双语教师签订三年制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其他
每月工资、年终公职人员绩效工资、教师生活补助及基层补贴等待遇与特岗教师同等对待,同城同待遇。
县聘用当年开始,招聘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参加自治区特岗入编计划,通过不了,自动解聘。
聘用期间通过公租房或教师周转房为受聘者解决三年住房问题,免收租金,水、电、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本人承担,解聘者不予以解决住房问题。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对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巴楚县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213774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6213841
附件:
1、巴楚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正,反面)
2、巴楚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表
巴楚县教育工委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