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按照广西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聘人员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应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版)》、《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进行核对。
㈢ 交报名考试费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含报考应聘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4月9日17:30前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于2016年4月12日9:00前通知应聘人员重新申报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可于4月12日9: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4月15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㈣ 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3-2839353(市招生考试院)。
㈤ 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六、笔试
㈠笔试科目
1.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㈡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㈢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㈣笔试成绩查询
2016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6月10日在桂林教育信息网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公告。
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应聘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须主动向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在面试前提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才具备聘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面试
㈠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㈡市直属学校(含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教育信息网、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㈢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根据招聘岗位采取说课或试讲(试教)的方式进行,中职学校专业技术教师可以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详见各招聘部门面试方案公告。
㈣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应聘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㈤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