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及方式:
①一般岗位:
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岗位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教育系统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②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
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5:1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党校理论教员岗位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占综合成绩的50%);
除党校理论教员外其他岗位(占综合成绩的40%):教师岗位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涉医岗位面试以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安乡县政府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4329399
监督电话:0736-4326210
安乡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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