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全会集体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2015年4月1日;
2、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安乡县人社局六楼大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费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65 元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近期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档一份(含二维码格式);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
1、一般岗位: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请考生于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安乡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三楼)凭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①一般岗位:
党校、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岗位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其他岗位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②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5: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
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及方式:
①一般岗位:
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党校、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岗位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党校、教育系统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②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5:1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教员、教师岗位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涉医岗位以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八)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