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及分值。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由武隆县人力社保局和武隆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和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学科及层次的8分钟左右讲课内容,可另加才艺展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成绩计算及体检人选确定
1.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学历(学位)、计算机等级、职称资格、最高学历各科考试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顺序优先确定。
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隆县人社局与武隆县教委一起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组织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可登录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3年,未满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和县监察局共同组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武隆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rar
2. 武隆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