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016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我市市直院校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参加招聘的两所学校均为贺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市直优质学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硬件设施完备,校园文化浓厚,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在校生分别达4000和3500多人,近年学生高考成绩全市排名第一、二名,全区排名靠前。
二、招聘计划
根据1月13日南宁双选会招聘情况,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本次拟公开招聘教师11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贺州高中招聘名额尚余7名,全部用于此次招聘,各学科剩余招聘名额及调整情况如下:原计划招聘英语教师剩余2名,现调整为招1名,其中1名调整为招聘美术老师1名;原计划招聘化学教师剩余1名,现调整为招聘3名;原计划招聘政治教师剩余1名,现招聘1名;原计划招聘历史老师剩余1名、体育老师剩余1名,调整到招聘化学教师的名额中;原计划招聘心理教师剩余1名,现招聘1名。(调整后各学科的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016年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次)》)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招聘名额尚余4名,全部用于此次招聘,其中原计划招聘生物教师剩余3名,原计划招聘体育老师1人,此次按原招聘计划进行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016年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次)》)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2014、2015、2016年度毕业生,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选表)。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行政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