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引进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整个引进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引进简章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是否调整(取消)引进职位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职位引进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时间2016年4月8日(工作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职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5日9:30--18:00(工作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学识水平。考试总分100分,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到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提交),逾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2016届毕业生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过考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聘培训。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待遇)。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布的相关引进信息。网站公布的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引进简章解释权属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228186(平塘县招聘办)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7231930(平塘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附件:1.平塘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rar
附件2:平塘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rar
平塘县招聘办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