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采取先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的方式进行。面试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
1、基本资格审核;
2、学习成绩考核;
3、业务素质考评(试讲、说课或者其中一种方式);
4、健康状况检查;
5、现实表现考核。
(四)体检
按照综合考核测评的总分数,依据聘用岗位及考核聘用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金阳籍、懂彝语的优先)。
体检由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考核聘用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考核聘用的资格,同时在进入政审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人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期内如果受聘人员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将不再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且不予办理正式调离或其他离岗手续,并缴纳违约金。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带齐档案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中共金阳县纪委0834-8733036)。
六、本公告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龙堵火13340971989
金阳中学:陈老师13568651093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