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天台县2016年教师招聘部分指标的公告
根据《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台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教师招聘的公告》规定,“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其中,中小学语文、中学社会、中学政治、中学地理学科按1:1.5及以上的比例开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按1:3及以上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录用岗位指标进行核减。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报名 人数 |
核减 指标 |
核减后 指 标 |
中学历史 |
1 |
0 |
1 |
0 |
特殊教育 |
2 |
2 |
1 |
1 |
纺织工程 |
1 |
1 |
1 |
0 |
小学心理健康 |
1 |
0 |
1 |
0 |
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