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两江新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11所中小学校的41名小学教师(详见附件《重庆两江新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需求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见《一览表》);
5.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学科岗位要求(见《一览表》);
6.报考英语岗位考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考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见《一览表》);
7.2014-2016年毕业的须在大学期间获得过2次及以上院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担任学生干部且获得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余往届毕业生需具有2年及以上教师岗位工作经历,且期间获区县级赛课二等奖或省级直属学校赛课一等奖及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9.毕业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0.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公共科目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名事宜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其中,涉及招聘条件中的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获奖、赛课获奖等情况请在备注栏里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详细注明)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具体见《一览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3月18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各招聘岗位联系电话,见《一览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6年3月20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50元/科),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6年4月3日9:00起至4月8日24:00前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