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及《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立足龙江,面向行业,辐射全国,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以及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学校坐落在北国名城哈尔滨,1952年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本专科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学校现有14个教学院(系部),设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管、文、理、法、经、艺七个学科门类,其中,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测绘工程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会计学为省级重点专业。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75%以上;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5000人。学校现在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过程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为教学、科研岗位。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条件。
(三)身体健康,符合黑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对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
1.博士研究生(有毕业证、学位证)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均为统招,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应聘学科相关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至硕士;如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工作学习经历、第一学历为国内211院校一表录取,学历可放宽至硕士(海外本科、硕士研究生留学学历要求有教育部认证)。
2.硕士研究生(有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其本科、硕士均为211院校(本科为一表录取),且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博士研究生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或特殊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计划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2年上半年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校人事劳资处网站上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至5月31日16:00
2.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人员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4.报名注意事项: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2012年4月18日9:00至2012年6月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博士或要求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岗位以及急需紧缺的学科专业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人事劳资处教学办公楼1006室。
3.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应聘人员需填报《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
③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此外,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方式
由学校人事劳资处与用人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的权重比为4∶6。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进行考核,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答辩,试讲要求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从教学能力方面进行考核;答辩主要从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测试及工作态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试讲和答辩权重比为8∶2。拟录取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者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或网上公告,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将会提前通知。
(六)体检
由学校医院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七)公示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劳资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发干部商调函。受聘的研究生(包括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历及学位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以聘用。按有关规定,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待遇
1.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待遇。
2.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科技部项目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给予安家补助费15万元,提供周转住房。如需要安排配偶工作,学校可协助解决;
受聘省重点建设学科(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的博士给予安家补助费8万元(特别紧缺学科的可适当提高至10万元);
受聘学校重点学科和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高分子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功能材料方向)、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的博士给予安家补助费6万元;
受聘学校一般学科的博士给予安家补助费4~5万元;特别紧缺学科的硕士可比照一般学科享受安家费待遇。
3.“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省级学科带头人等人员,住房、安家补助费、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等相关待遇可面议,如需要安排配偶工作,学校可协助解决。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
邮编:150050
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网址:http://www2.hljit.edu.cn:8088/rl/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车承军(0451)88028900、尹阿卓(0451) 88028905
电子邮箱:hgcrsc@163.com
监督电话:(0451)88028205(校纪检委)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