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人员确定:考察结果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党建”(http://www.scwsdj.gov.cn)网站和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sxrsj.com/)网站上公布。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党建”(http://www.scwsdj.gov.cn)网站和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sxrsj.com/)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临时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党建”(http://www.scwsdj.gov.cn)网站和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sxrsj.com/)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聘用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本次考核招聘的教育类研究生,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签订聘用协议后,必须在武胜教育系统服务3年,否则,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六、主要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二)用人单位在5年内给予聘用人员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共计4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8000元整)。若聘用人员在武胜工作未满5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将收回聘用人员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
(三)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聘用人员3000元生活补贴。
(四)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在武胜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调离武胜相关事业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支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考试)和体检纪律的考生,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26—6226702。
八、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邮 箱: 383775491@qq.com
(二)联系人:冯老师 0826—6229397、13982617373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胜县考核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教育类研究生职位表附件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