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及纪律监督员监督下,在招聘学校或联系到的场地,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现场组织说课。说课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所报岗位的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采取百分制计分,由评委组组织实施。实行程序、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1)说课内容:
相关学科教材内容及教育教学能力。
(2)说课方式:
说课时间为10分钟。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课题备课,在说课前将教案或讲稿现场分发给评委,评委组通过查看教案或讲稿、听课、评课、提问,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
(3)说课顺序:
由工作人员核对应聘人员信息,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号进行备课和说课。
(4)说课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说课时间:2016年3月25日13:00——18:00
②说课地点:待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通过人员参加说课,在招聘学校或联系到的场地进行。
3.成绩公布
说课成绩于当天下午核分结束后进行公布。
4.确定拟聘人选及签订拟聘人员有关事宜协议
拟聘人选的说课成绩必须为60分及以上,以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人选按岗位引进数等额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由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工作组电话通知。若因拟聘人选不愿签约而出现的空缺,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三)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及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中旬)
(1)拟聘人选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提供《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拟聘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聘用人选
待拟聘人选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正式确定为拟聘任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办理聘任手续
(1)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说课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说课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在昆期间服从安排和管理,确保安全及保密工作。
咨询电话:0883-2153966 (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
0883-2153041 (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学处)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13988399196 (纪律监督员郭老师)
临沧市民族中学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