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进行报名、缴费,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农村幼儿教师职位、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一、二的人员通过“新任教师招聘模块”报名、缴费,在对应学科职位报考,应聘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二人员需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人员通过“委托考试模块”报名、缴费,在委托考试模块中报考“教育综合教师”岗位,并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职专护理专业教师职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须知,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我县将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为准。经资格复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笔试成绩无效,相关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公务员局申请裁定。
(二)资格复审时应携带的材料:
1、应聘农村幼儿教师职位、农村小学教师职位(含职位一、二)、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人员(不包括已在上杭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上杭县民办幼儿园、班教师)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暂无法在学信网查询下载《学历认证报告》须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
(3)龙岩市范围内户籍或生源毕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籍属龙岩的不需提供该证明;身份证户籍地不属龙岩的可提供包含应聘对象信息的家庭户口簿,也可提供个人在龙岩范围内的高中毕业证书等)。
(4)应聘农村幼儿教师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提供2016年3月18日前取得的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两学”考试合格证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幼儿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或提供2016年3月18日前取得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2016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时可取得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有效证明材料。
应聘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一、二的师范类往届毕业人员、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人员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时可取得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有效证明材料。
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5)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现仍在岗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
(7)网络报名登记表一份(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
(8)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2、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我县民办幼儿园教师应聘幼儿教师职位的,在网络报名之前(3月22日前)随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网络报名。
(1)身份证。
(2)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暂无法在学信网下载《学历认证报告》可先行报考,但在应聘其他职位人员资格复审时(具体时间另见公告)须提供相关学籍档案。
(3)教师资格证,或提供2016年3月18日前取得的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两学”考试合格证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幼儿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或提供3月18日前取得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4)在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的教师由所在的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幼儿园)出具工作年限证明和社保缴交年限证明。
(5)在我县民办幼儿园(班)的教师提供以下材料:与所在民办幼儿园(班)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交年限证明、工资册(每年仅需提供6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册)等有效证明材料。
(6)《上杭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班)教师的报名登记表须分别经所在中心小学(中心校或县直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班)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名,并加盖学校(园)公章。
(7)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考务费
1、所有招聘职位的考务费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精神,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80元的标准收取。
2、按上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3、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和城镇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目前属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现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四)加分申报
1、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人员,以及退役士兵等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由本人向上杭县公务员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即原县人事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已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以及本次报考我县小学教师职位二(专门职位)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三、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按100分计,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农村幼儿教师职位应聘人员须参加所报考职位4月17日上午的“专业知识”和下午的“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一、二应聘人员须参加所报考职位4月17日上午的“专业知识”和下午的“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只需参加4月17日下午的“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
2、面试
(1)农村幼儿教师职位和小学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具体如下:
①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内容为说、唱、弹、跳、画等方面的基本功。
②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片段教学(虚拟)方式,片段教学(虚拟)内容为上杭县现行小学教材中的一个片段。面试备课时间40分钟,片段教学(虚拟)时间为不超过15分钟。
③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对应学科的基本技能。
(2)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考职位教育教学方面的认识理解以及在逻辑思维、口头表达、应急反应等方面的表现。
(3)具体面试方案在上杭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