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6年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6〕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蕉城区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4日至1998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为25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3.面向地区“宁德市”指2016年3月24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 本市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生,宁德市内大专以上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生源报考者。招考范围限“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4.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2016年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6.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⑵现役军人;⑶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⑷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考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
2.报考形式: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进入网络报名系统平台。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3.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蕉城区教育局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三、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2.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考试大纲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8:00-16日17:30,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2016年6月(具体时间另定)。
2.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本人必须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2016年之前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蕉城区教育局确认(201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可由所在学校先提供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蕉城教育网(www.jcjy.net)公布。
3.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的50%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招聘总成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聘用,其余对象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优先;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工作由蕉城区人社局、蕉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体检标准。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必须政审合格,在蕉城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被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在服务期内不调动、不改行。
4.被聘用的小学教师安排在城区周边小学及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部)任教;不服从分配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2016年3月30日-31日向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3.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