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公开选拔中学校长公告
为全面提高平谷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北京市平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京平政办发〔2009〕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平谷区将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3名中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将优秀人才选拔到中学校长岗位上来,促进平谷区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选拔设置中学校长岗位13个(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下列内容的北京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均可参加公开选拔。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身心健康;
2.现任中学校长、副校长或优秀的中学中层干部(以所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委教工委组织科备案为准),或本届中学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须为平谷区教育系统内人员,或在本市其他区教育系统工作且出生地为平谷区的人员);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履行中学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具有中学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年龄条件:现任中学校长、副校长须为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现任中学中层干部、本届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须为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学历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所报职位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知识。
(四)职称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伪造学历及履历的;
4.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
5.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六)平谷区社区教育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须为人事关系在中学的)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七)本市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四、公开选拔时间
2016年3月—4月。
五、公开选拔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9:00—3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统一登录公招网在线填写报名表,每人可报三个意向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0、21日9:00-16:00;
2.资格审查方式:参加公开选拔人员须持所需材料到平谷区教委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三年的业绩报告(字数为1500—2000字);
(3)其他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育培训证书证件、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证件、有关论文、论著、专利证书证件及其他能证明报名表内容的证书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和领导特质测验
1.通知:2016年3月23日在公招网、平谷区教委网站、平谷区人才信息网发布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和笔试工作安排;
2.时间:
领导特质测验:2016年3月27日下午13:00—13:30
综合笔试:2016年3月27日下午13:30—16:00
3.地点:见笔试工作安排;
4.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管理的理论及实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要求:参加笔试人员在公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进行笔试;
6.公示:2016年4月5日在公招网、平谷区教委网站和平谷区人才信息网公示笔试通过情况及面试具体工作安排。
(四)面试
1.人选的确定
(1)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2)参加笔试的候选人根据个人所报志愿顺序,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
(3)现任北京市示范性高中校长、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岗位由本人根据所报志愿选择;
(4)面试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从未进入所报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岗位调剂;
(5)调剂后仍不满3人的按岗位空缺处理;
(6)每人只参加一个岗位的面试;
(7)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
2.面试
(1)时间:2016年4月17日;
(2)面试相关要求:见面试工作安排。
(五)组织考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1.考察人选:每个岗位面试结果前三名进入组织考察;
2.考察原则:按照组织权限对考察人选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方式采取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随机抽取部分人员测评等形式进行,并形成组织考察材料。
(六)拟任人选的确定及任前公示
1.依据考察结果,综合履历评价、领导特质测验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任人选(若接受考察人员全部达到岗位匹配度要求,则面试成绩第一名为拟任人选),并履行干部选拔聘用程序;
2.若考察人选与岗位匹配度差异较大,按岗位空缺处理;
3.拟任人选确定后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即确定为聘任人选。
六、空缺岗位的处理
公开选拔过程中若出现岗位空缺,则由领导小组根据参选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三年业绩、笔试或面试成绩、组织考察结果等),结合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人选。
七、非平谷区公开选拔上岗人员相关政策
(一)提供在平谷区工作期间的周转房;
(二)按照相关规定,每年给予5万元的生活补贴;
(三)在平谷区服务三年以上且被继续聘用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给予4—10万元特殊贡献奖;
(四)人事关系调入平谷区教育系统的,享受《平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中规定的校长待遇;
(五)根据《平谷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评价方案》的评价结果,享受校长奖励。
八、聘期
本次公开选拔的中学校长聘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九、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平谷区中学校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平谷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统战部部长底志欣;
平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素芝。
副组长:平谷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及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谷区教委。
十、本公告由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公告只适用于本次公开选拔。
咨询电话:010-89995884
咨询邮箱:zzk89995884@126.com
发布网站:
公招网(http://www.bjgongzhao.com/)
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
平谷区教委网站(http://pgjw.bjedu.gov.cn/)
平谷区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
附件1:平谷区中学校长公开选拔职位说明书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