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的《盐城市及五县(市)和城南新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建湖县编委会会办精神,现将建湖县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及聘用办法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分数相同者同进)。因资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建湖教育网上公布。
二、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上微型课、专业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上微型课加专业技能考核,按7:3比例计分。微型课时间10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5分钟。
除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外其余学科只需上微型课,微型课时间10分钟。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于2016年3月26日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于当日上午7:00前,凭笔试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到建湖县中等专业学校(建湖县城建宝路888号)5号楼五楼会议室集中报到,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不设合格线,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参加面试人员须于3月24日前到建湖县教育局计财科(415室)缴纳面试费1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执行)。不按规定要求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体检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湖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一学科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
1.资格终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同)和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毕业生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县外机关事业编制的人员,须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编制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提交建湖县教育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进行资格终审。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及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证明,逾期未提供的不予录用。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毕业生应在工作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对资格终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2.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限期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为保持2013年我县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工作岗位相对稳定,人事代理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到所报考的幼儿园聘用分数进入聘用范围的,本人可以选择所报考的幼儿园岗位,也可以继续在现幼儿园工作(不占用现工作的幼儿园招聘岗位名额)。
五、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教师招录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监察局、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6225100(县纪委党风廉政监督室)
86233249(教育局监察室)
咨 询 电 话:86232117(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86220569(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6211505(人社局人才中心)
建湖县教育局
建湖县人社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