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学校卫生事业,愿意从事我市学校医务工作;
(三)慈溪市户籍人员(以2012年4月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包括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具有临床、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注册科目要求为内科、外科、儿科或全科之一),并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2年4月6日);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
报名地点:慈溪市教育局(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8号)。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2012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学校校医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23日,凭缴费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29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指标2倍确定面试对象(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的80%和面试成绩的20%合成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指标,在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列顺序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列顺序进行递补。考核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在慈溪教育人事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作放弃,空缺的名额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凡被聘者,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医疗机构事业编制人员录用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要求等具体事项均在慈溪教育人事网站(http://jyrs.cixiedu.net)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慈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