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玄武区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6﹞04号
根据玄武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及南京市教育局对2016年新教师录用的统筹安排,经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玄武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教师,现将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小学:语文18、数学20、英语9、 音乐4、 体育4、美术4、科学4、计算机3
幼儿园:学前教育23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4、2016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均须取得2016年南京市四城区新教师招聘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net.net)、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xwzf.gov.cn)、玄武教育信息网(http://www.xwjy.cn)上发布。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考生本人)。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玄武区教育局(如意里20号)西楼207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四城区新教师招聘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各类获奖及技能等级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须提交。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玄武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玄武教育信息网(http://www.xwjy.cn)上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采取现场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面试的各项考核分值累计后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原则上语文、数学和英语学科的现场专业答辩考核和课堂教学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和80%;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和计算机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40%和60%;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和专业能力分别占面试总分的50%和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net.net)、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xwzf.gov.cn)、玄武教育信息网(http://www.xwjy.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签订试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新教师2016年8月初到玄武区教育局报到,由玄武区教育局按照实际需求分配到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4550138
监督电话:玄武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4550372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96
本次招聘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玄武区教育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