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河北区教育局(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15届和2016届毕业生验证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不用提供。但需要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于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8)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微课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3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总成绩公示。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022-26296090
2.学信网学历验证流程
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