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教育基础知识》考试说明
(幼儿园)
一、考试性质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是为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 其目的是为教育行政部门录用教师提供智育方面的参考。各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按已确定的招聘计划,从教师应有的素质、文化水平、教育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因此,全省教师招聘考试应当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目标
通过《幼儿园教育基础知识》科目的考核,了解参与考核者对学前儿童(重点是幼儿)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学前教育理论的掌握程度,为选拔能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幼儿园教师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学前儿童身体的发展
考试内容: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感觉器官的发展;学前儿童运动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循环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呼吸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消化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泌尿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内分泌系统的发展。
考试要求:
(1)理解幼儿神经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2)理解幼儿感觉器官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3)理解幼儿运动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4)理解幼儿循环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5)理解幼儿呼吸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6)理解幼儿消化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7)理解幼儿泌尿及内分泌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2.学前儿童心理发展概述
考试内容:
儿童期及发展阶段划分;有关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概念;幼儿心理发展各年龄阶段的主要特征;发展的生物基础。
考试要求:
(1)理解儿童期的年龄段及我国常用的儿童发展阶段的划分。
(2)理解发展与发育、心理发展年龄特征、转折期和危机期、关键期或印刻现象、敏感期或最佳期、神经可塑性、最近发展区、领域特殊性、生态系统观、毕生发展观、幼态延续等概念。
(3)了解3~6岁儿童心理发展各年龄阶段的主要特征。
(4)理解遗传素质的概念及其影响因素,理解脑发育的表现。
3.学前儿童认知的发展
考试内容:
学前儿童注意的发展;学前儿童感知觉的发展;学前儿童记忆的发展;学前儿童想象的发展;学前儿童思维的发展;学前儿童言语的发展。
考试要求:
(1)掌握3~6岁儿童注意发展的特征,理解注意的稳定性与幼儿的活动。
(2)理解学前儿童感知觉发展阶段及幼儿观察力发展的表现。
(3)理解学前儿童记忆发展的表现,掌握学前儿童记忆发展的特有现象。
(4)理解儿童想象发展的趋势、幼儿想象发展的特点、幼儿想象夸张性的表现及原因。
(5)理解儿童思维发展的趋势、幼儿思维发展的特点以及学前儿童概念掌握、判断、推理、理解能力发展的趋势。
(6)理解学前儿童(口头)言语发生发展的阶段、口语表达能力发展的表现及书面言语发生的准备。
4.学前儿童情绪、社会性的发展
考试内容:
学前儿童情绪的发展;学前儿童亲子关系的发展;学前儿童同伴关系的发展;学前儿童师幼关系的发展;儿童性别角色的发展。
考试要求:
(1)理解儿童情绪的发展趋势。
(2)理解学前儿童基本情绪和社会情绪发展以及情绪理解和情绪调节发展的表现。
(3)掌握理解学前儿童情绪能力的培养策略。
(4)理解早期亲子依恋的发展阶段及影响因素。
(5)理解学前儿童同伴关系的类型及其影响因素。
(6)理解师幼关系的类型及其影响因素。
(7)理解儿童性别角色发展的类型及其影响因素。
5.学前儿童个性的发展
考试内容:
学前儿童气质和性格的发展;学前儿童能力的发展;学前儿童自我的发展。
考试要求:
(1)理解婴儿气质的类型及其行为特征、理解学前儿童气质表现的特点及教育适宜。
(2)了解儿童性格的发展阶段。
(3)理解儿童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
(4)理解儿童自我发展的一般趋势、自尊形成的影响因素。
6.学前教育与学前教育学的概述
考试内容: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公共产品等概念的含义;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公益性;学前教育促进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意义;学前教育的双重任务;学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学前教育研究中的质性研究、行动研究等方法的含义及应用。
考试要求:
(1)理解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公共产品等概念的含义
(2)理解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公益性。
(3)理解学前教育对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意义。
(4)理解学前教育的经济价值。
(5)理解学前教育的任务。
(6)了解学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
(7)掌握质性研究、行动研究的含义及其在学前教育研究中的应用。
7.学前教育实践和理论的发展
考试内容:
近代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美国、中国等出现的学前教育机构;现代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美国、中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福禄贝尔、蒙台梭利、陈鹤琴、张雪门、陶行知等人的学前教育思想;指导我国当代学前教育实践的几项原则;我国当代学前教育理论的几个基本观点。
考试要求:
(1)了解欧文的幼儿学校、麦克米伦姐妹的保育学校、奥柏林的编制学校、法国的母育学校和托儿所运动、德国的保育所和幼儿园、美国第一所英语幼儿园和进步主义幼儿园运动、日本第一所幼儿园、中国的湖北幼稚园和鼓楼幼稚园等各国近现代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
(2)理解英国的《普罗登报告》和《教育白皮书》、法国的《费里法案》、美国的“开端计划”、日本的《幼稚园令》、中国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和《幼稚园课程暂行规程》等各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3)领会福禄贝尔、蒙台梭利、陈鹤琴、张雪门、陶行知等人的学前教育思想。
(4)理解发展的整体观、发展的多因素相互作用观、学习与发展的幼儿主体观、教育促进和参与发展的教育作用观、活动是教与学的共同基础的教育途径观等我国当代学前教育理论基本观点的含义及其应用。
(5)理解指导我国当代学前教育实践的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原则、和谐发展全面培养的原则、教育影响协调一致的原则、寓教育于幼儿活动之中的原则、教育引导发展的原则等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