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实施2016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如提前批招聘不足,根据对应的学科调整该招聘计划,调整数2月29日公告):
1.中学教师20人:语文3、数学3、英语2、科学3、历史2,地理2、社会5;
2.小学教师17人:语文9、数学5、英语3;
3.中小学共用岗位教师23人:信息3、美术4、体育9、音乐5、心理2;
4.职校专业课教师4人:电子商务1,机械1、财会1,烹饪实习指导教师1;
5.幼儿园教师20人:其中符合幼儿教师招聘条件第(1)、(2)两条的15人,符合幼儿教师招聘条件第(3)条的5人,不得兼报;
6.特校教师2人:特殊教育2;
上述岗位中,设立面向山区、偏远学校(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章镇镇、永和镇、长塘镇、盖北镇所属学校)特设岗位男教师15名,其中:初中教师4名(语文1、体育1、社会2),小学教师9名(语文3、数学2、英语1、美术1、音乐1、体育1),符合幼儿教师招聘条件第(1)、(2)两条的教师2名。
报名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计划。
三、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16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
(2)本科阶段就读于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师范类专业的2016年硕士研究毕业生,浙江省生源;
(3)2016年师范类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浙江省生源;
(4)2016年硕士研究毕业生和 2016年“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绍兴市上虞区生源;
(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绍兴市上虞区生源;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绍兴市上虞区户籍。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心理学、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
2.职教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应届生为绍兴地区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地区户籍。
3.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应届生为浙江省生源,其他专业应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户籍;
(2)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户籍;
(3)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且具备幼教一级职称的绍兴市上虞区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
四、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招聘对象中符合招聘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任教师岗位。
②报考中小学、职教专业课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教实习指导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硕士研究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符合幼教一级职称岗位的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对象应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绍兴市上虞区户籍以2016年3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记入的优惠政策。加分办法: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2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
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高校阶段及以后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3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1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加分材料4月16日下午5时前提供有效。政策加分确定前在上虞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