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大榭开发区2015年招聘义务段和幼儿园教师体检入围人员的体检安排公告
进入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招聘义务段和幼儿园教师体检入围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前到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管委会东大楼一楼大门外,即参加笔试所在地大楼)大门口报到。届时请随带身份证及体检费(450元左右)。未准时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74-86749701,86766151。
附:
体检须知
一、体检对象必须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对象务必要认真阅读《体检表》背面的体检须知。
二、体检对象必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生的安排。体检对象必须遵守体检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向有关医生说情、打招呼、拉关系,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不得与外界联系,通讯工具一律上交。无关人员不得陪同体检。不得打听体检组织情况。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结束后,体检对象在接到带队人员解散通知前,不得擅自离开,上卫生间需有人陪同。
五、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安排一次复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结果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