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教育类研究生毕业人员的师范类学历证书;大专毕业生的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内在如皋教育网公布。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报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须于面试当日再加试技能,模拟上课与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人物速写,时间15分钟。
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两项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对象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如皋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2.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拟聘人员在报到后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如皋市教育局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有拟聘人员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在2016年8月底办结。
七、其他
1.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纪委(监察局)予以监督和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513-87623033、87284518。
九、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0,87650716
附件:1.2016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6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16年2月6日
1.2016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rar
2016年春季江苏省南通如皋市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1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