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奉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事先从奉化教育网(www.fhedu.net.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上交。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带资料:原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不作要求的除外)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代课任教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2)2015年9月1日以后仍具有国(境)外留学学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即该类人员视同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报考人员都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应聘职业高中职位人员以及2016届毕业生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其他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报考相关职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
(4)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5)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需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计划数在4人及以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本次公开招聘的各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将通过第二次公开招聘完成。
相关职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情况将于3月10日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jfenghua.si.gov.cn)和奉化教育网(www.fhedu.net.cn)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职高旅游实习实训职位另加业绩考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
1.笔试
报考人员于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为3月1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职业高中教师职位(电子电工、旅游实习实训)笔试考试范围为岗位专业知识,其他学科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