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4月11日到4月13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2)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机构的代理证明;
(3)超过两年择业期的毕业生,须提供人事代理机构的代理证明。
(4)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持“三方协议”参加报名考试,如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4月19日- 4月20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日期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4月24日。
4、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20分钟备考。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4月29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最后名次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以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优先,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6年5月4日- 5月19日。
区人事局会同区监察局、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体检
2016年5月25日区人事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广阳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
组 长:曹文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赵 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广宇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书奇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苏伯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启阳 区人事局局长
王振泉 区编委办主任
唐国栋 区教育局局长
韩金虎 区财政局局长
马宝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区人事局局长吕启阳兼任。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112830 0316-2087652
廊坊市广阳区人事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