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20人。按照不同岗位层次分为:
1、中学教师岗位47名。其中:中学语文10名、中学数学5名、中学英语7名、中学物理2名、中学化学3名、中学生物2名、中学政治3名、中学历史2名、中学地理2名、中学音乐3名、中学体育5名、中学美术2名、中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1名。
2、小学教师岗位59名。其中:小学语文19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英语14名、小学音乐4名、小学美术2名、小学体育6名、小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3名。
3、幼儿教师岗位12名。
4、特教学校教师岗位2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已取得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截止到2014年8月26日以前,在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霸州市教育局已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霸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5、岗位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英语、体育、音乐舞蹈类、美术、计算机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教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4)特教学校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不限专业,本岗位适合男性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1日)7天
公开招聘信息于报名前统一在霸州电视台、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专区)、霸州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7天。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5天
1、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需要缩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转报其它岗位。经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报名形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1房间。
2、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查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件、《就业报到证》和学籍档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8月28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2014年8月31日)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其中:公共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不同岗位和不同科目采取不同试卷,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和科目的相关学科知识。笔试结束后,成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3天。
2、专业技能测试(2014年9月7日)
体育、艺术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其所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前滚翻动作示范、篮球、铅球和800米跑;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水粉;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视唱、钢琴和舞蹈。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考评机构负责组织。
3、总成绩
非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35%,专业技能成绩占35%。总成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3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考核(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6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遇有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五)体检(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8日)
对通过考核的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六)公示(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30日)
招聘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取岗位所产生空岗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七)聘用
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均纳入我市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中小学教师全部补充到我市煎茶铺镇(含煎茶铺镇)以东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7286806
201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