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结构化面试、说课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于3月26日(星期六)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面试通知书安排为准。
2、说课
结构化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说课。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进入说课环节人员名单于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网站“信息通告”专栏公布。说课时间初定为3月28日(星期一),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在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说课的人员:心理教师职位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的人员名单;语文和数学教师职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时间为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说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核
按结构化面试、说课分数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并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说课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附件4)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越秀区信息网、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广州市生源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应聘者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未能于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版)》(附件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与招聘单位联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越秀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网站“信息通告”专栏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0—87665521,监督投诉电话:020—87784260。
附件:
1、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2、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3、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目录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16年1月29日